对“颈椎病”的认识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国内在20世纪70年代才开展手术疗法。虽然目前国内外不少学者公认“颈椎病”的发病机制是颈椎退变性骨赘压迫脊髓、神经根和椎动脉而引起一系列征象和体征,但仍有许多问题处于争论中,如“颈椎病”的命名、发病机制、分型、诊断标准、治疗原理和治疗方法等方面出现很多分歧,无法求得统一的认识。
20世纪60年代初起,笔者在开展椎管外腰臀部和大腿根部等软组织松解手术中,发现不少伴有“椎动脉一神经根一交感神经型颈椎病(除外脊髓型)”的典型征象者,当椎管外软组织松解手术解除腰腿痛以后,其“颈椎病”征象术中也顿感消失,远期疗效满意(病例600~604、病例607~611、病例581、病例755);部分病人的“颈椎病”征象消失或减轻不久又加剧,当在头颈背肩部高度敏感的压痛点上行强刺激推拿治疗后,“颈椎病”征象仍会立即消失;对少数多次发作频繁的严重继发性(包括原发性在内)的“颈椎病”病例,根据压痛点分布行椎管外颈背肩部或结合锁骨上窝软组织松解手术,又多可治愈,且远期疗效非常满意(病例605~606、病例739、病例758)。在这一认识基础上,笔者开展椎管外软组织松解手术,治疗与“神经根型颈椎病”及“混合型颈椎病”征象和体征完全相同的头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共120病例,取得90%以上满意的近远期疗效。近20多年来,笔者采用“以针代刀”的密集型压痛点银质针针刺治疗上述的“颈椎病”,也取得与手术疗法基本相同的治疗效果(病例759)。实践证明,椎管外软组织无菌性炎症病变的化学性刺激乃是惹起头颈背肩臂手痛重要的发病因素。过去对这类椎管外头颈背肩部或结合锁骨上窝的软组织损害的病因、病理认识不足,因此,就把它的征象和体征与“颈椎病”等同起来而混为一谈,严重地影响了治疗效果。所以笔者认为对“颈椎病”的诊断标准须作重新认识。对“椎动脉型颈椎病”诊断标准的重新认识将在第10章中阐明,本章中就“神经根颈椎病”的诊断标准作如下的分析讨论。
9.1自觉征象方面
9.1.1颈背肩痛并发臂神经痛:
这一典型征象随着病程的进展可以有下列几种临床表现:
(一)早期颈背肩痛。笔者认为颈背肩部和锁骨上窝的椎管外软组织损害,特别是肌肉和筋膜骨骼附着处,在急性损伤后遗或慢性劳损形成的情况下,最易罹患无菌性炎症病变,其临床表现亦为早期颈背肩痛。笔者对这种病例采用压痛点强刺激推拿疗法,多可消除征象。可见这种早期颈背肩痛的极大多数属于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或极少数属合并的椎管内软组织损害所引起,决不是“颈型颈椎病”——由于椎间盘变性后髓核直接压迫后纵韧带,牵拉支配后纵韧带上的窦椎神经等感觉神经纤维所致;也不是与颈椎“失稳”、后关节“错缝”、椎间隙某一节段不正常、后凸或轻度滑椎等有关联。
(二)后期出现沿颈脊神经节段走行方向的烧灼样或刀割样疼痛。笔者认为椎管外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经久不愈,会出现上肢痛。这种传导痛的发病部位以冈下肌和大小圆肌等肩胛骨背面附着处损害为最多见,下颈上胸椎段棘突旁项伸肌群附着处损害也常见。因锁骨上窝的臂神经丛受累致痛者仅为少数。多数病例在肩胛骨背面三肌附着处行压痛点强刺激推拿治疗,可引出上肢传导痛(麻)加重;但治疗完毕后即感肩臂手部征象完全消失或显著减轻。如果行定型的肩胛骨软组织松解手术,则近远期疗效更为显著。说明肩痛和上肢传导痛(麻),不一定是非疼痛因素的退变性颈椎间盘突出物或钩椎关节增生的骨赘,对颈神经根产生渐增的慢性机械性压迫的刺激所致。
(三)腹压增加的动作可使上肢“放射痛”加重。笔者认为“颈椎病”的病人发生此临床征象的机制,应该是静脉回流障碍引起椎管内静脉暂时性怒张,同时脑脊液压力升高,刺激了颈神经根鞘膜外无菌性炎症的病变脂肪结缔组织所引起,并非如传统概念认为是对神经根单纯机械性压迫的结果。因为笔者在椎管内病变的研究中发现,单纯的急性机械性压迫刺激正常神经根(即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无炎症病变者)所产生的表现是麻木至麻痹,按压迫的不同程度有差异;渐增的慢性机械性压迫刺激正常神经根,由于神经组织具有强大的抗压作用,一般不易引起神经压迫征象;两者均不可能产生疼痛。只有当神经根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存有无菌性炎症病变时,才会单独引起臂神经痛或在后期可能出现并发麻感。以“神经根型颈椎病”为例,也只有当突出物与颈神经根之间的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产生水肿、充血、黏连、纤维组织增生等原发性无菌性炎症病变时,才会引起疼痛。但是这一征象的极大多数属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极少数属椎管内软组织损害,而不是“神经根型颈椎病”所引起。因为咳嗽、喷嚏等引起腹压突然增高和腹肌过度紧张的结果,必然涉及椎管外颈背肩部等损害性软组织受到突然的牵拉性刺激以及病变肌肉的分外紧张,导致典型的颈背肩痛并发上肢传导痛加剧者十分多见。笔者认为,虽然颈椎管内软组织损害的病例临床上十分罕见,但我们也要正视这一问题,在临床检查中不要疏忽椎管内外混合型软组织损害性颈背肩臂手痛的客观存在。
综上所述,这种自觉征象属椎管外软组织损害(临床上占极大多数)或椎管内软组织损害(仅占极少数)所共有。前者的发病因素是颈背肩部或结合锁骨上窝等软组织的无菌性炎症病变;后者是硬膜外和神经根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的无菌性炎症病变。两者的化学性刺激各自作用于椎管外软组织骨骼附着处或椎管内脂肪结缔组织与鞘膜接触处的感觉神经末梢,才会引起上述的自觉征象。
9.1.2颈部僵硬:
笔者认为椎管外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性疼痛所惹起的保护性(或反射性)肌痉挛或肌挛缩同样会产生颈部僵硬,影响其主动活动。所以,这一临床征象只能说是颈椎管外或颈椎管内外混合型软组织损害的结果,根本不是“神经根型颈椎病”所引起。
9.2阳性体征方面
9.2.1颈脊柱后凸与功能障碍:
传统概念认为“颈椎病”可发生颈脊柱后凸和功能障碍,其目的在于减轻神经根的压迫和紧张。但是笔者的认识是,单纯的椎管外颈背肩部或结合锁骨上窝的软组织损害同样可以产生如上的体征。例如在颈项部软组织中,少数以项筋膜和项伸肌群浅层及其肌肉和筋膜骨骼附着处为主的严重损害会造成颈脊柱过度前凸,一般都是前屈受限,且有疼痛加重,但后伸时多使征象减轻;多数以项伸肌群深层及其肌肉和筋膜骨骼附着处为主的严重损害,视病变的轻重而出现颈脊柱生理前凸减少、消失或变为后凸,一般多是后伸受限,日久会引起疼痛加重,但前屈时多使征象减轻。其次,颈脊柱左右侧屈或左右旋转时,可因不同损害性病变肌肉的牵拉性刺激,而引起病侧椎管外颈背肩部软组织疼痛和功能障碍加重。因此,笔者认为,这一体征只能是椎管内和椎管外软组织损害的共有体征,传统概念把它当做“神经根型颈椎病”的固有体征,全属认识上的阴差阳错。
9.2.2压痛点:
全身的椎管外软组织损害的特定部位必有规律性压痛点。这类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的压痛点在枕外隆凸、枕骨上项线和项平面、颞骨乳突、颈椎棘突、颈椎横突、颈椎后关节和胸骨颈切迹的软组织附着处;胸锁乳突肌胸骨和锁骨附着处;前斜角肌第1肋骨附着处;斜方肌肩胛冈上缘一肩峰内缘一锁骨外1/3段附着处;提肩胛肌、小菱形肌、大菱形肌、冈上肌、冈下肌、大圆肌、小圆肌、三角肌后1/3部、肱三头肌长头和肩胛下肌的肩胛骨附着处;胸小肌、肱二头肌短头和喙肱肌肩胛骨喙突附着处;胸椎棘突、胸椎板和胸椎后关节的软组织附着处等。这些压痛点乃是椎管外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诊断和治疗的关键所在。其上施行强刺激推拿,通过拇指尖在压痛点上滑动按压,对神经末梢与其周围炎性脂肪结缔组织之间起到间接的松解,从而阻断疼痛的传导,使肌痉挛随之放松,起到立竿见影的消除疼痛之作用,即所谓椎管外软组织损害“去痛致松、以松治痛”的治疗原理。如果是颈背肩部因“神经根型颈椎病”的相应病变,通过交感神经及颈神经背支的反射痛所继发的软组织损害性压痛点,而不是椎管外原发性软组织损害性压痛点的话,则强刺激推拿根本无法消除颈椎管内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的原发性无菌性炎症之化学性刺激,治疗必然遭遇无效。必须通过“颈脊柱六种活动功能结合压痛点强刺激推拿”检查,方能明确临床诊断。笔者认为,不论是椎管外软组织损害,还是椎管内外混合型软组织损害,单凭压痛点的存在而不结合上述特殊检查作鉴别,就做出颈椎管内或颈椎管外软组织损害,包括“神经根型颈椎病”的诊断,是极不妥当的。因为压痛点是两者的共有体征。
9.2.3臂丛神经牵拉试验:
病人颈部前屈,术者一手置于头部病侧,作旋向健侧动作;另一手握住患侧肢腕部,两手作反方向牵拉时出现患侧颈背肩痛、上肢传导痛或触电样麻刺感加重,称Eaton试验阳性。亦有在牵拉的同时,迫使患肢作内旋动作出现上述征象者,称Eaton加强试验阳性。这种体征同样多可出现于患侧椎管外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的病人。笔者认为,这是由于过度牵拉加重了颈背肩部和锁骨上窝损害性软组织或臂丛周围炎性脂肪结缔组织的化学性刺激,以及过度牵拉的机械性刺激的结果。所以这个体征只能是椎管外或椎管内软组织损害所引起,并非是“神经根型颈椎病”单纯的受压神经根过分紧张所致。
9.2.4头颈下压(或椎间孔压缩或击顶)试验:
病人端坐,颈部挺直,术者一手置于头顶部,另一手握拳,在其手背上轻轻叩击时,或术者也可用双手在其头顶上逐渐加力下压时,均可使“神经根型颈椎病”引出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的局限痛和上肢传导痛或触电样麻刺感加重。笔者认为,这一体征同样是更多地出现于椎管外颈背肩部软组织损害。因为颈项之所以能够挺直并保持头颅稳定不倒,全赖椎管外颈背肩部肌群的生理性肌肉紧张力(简称肌紧张)左右前后方向相对地牵拉,维持了平衡。正常情况下,头颈下压试验促使颈肌进一步收缩时,不会引起任何征象;如果某一肌群(或肌肉)的骨骼附着处出现无菌性炎症病变时,当它进一步收缩惹起牵拉性刺激时,即可增加局限痛和上肢传导征象。所以笔者的认识是,这一体征包括Spurling压颈试验[即“术者用双手在患者头上加压使椎间孔变小,病变椎间隙内神经根因受到的压迫有所加重,患肢可出现放射性疼痛是阳性体征”]或Jackson压头试验[即“术者于顶部依纵轴方向施加压力时,患肢出现放射性疼痛征象加重者,是阳性体征”]在内,只能是颈椎管外或颈椎管内软组织损害受机械性刺激的影响所引起,决不是“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椎间孔变小,促使骨赘进一步压迫受累神经根所致。
9.2.5 肩部下压试验:
病人端坐,令其头部偏向健侧。如有椎管外颈背肩部和锁骨上窝的软组织损害时,或臂丛神经的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出现无菌性炎症病变时,为了减轻牵拉性刺激的疼痛,患肩也会相应提高。此时术者握住患侧腕沿纵轴方向牵引,由于椎管外或椎管内损害性软组织的牵拉性刺激增加,则上肢传导痛和麻刺感也相应加重。所以,笔者认为这一体征,只能是颈椎管外或颈椎管内软组织损害所引起,不是“神经根型颈椎病”受累神经根过分紧张所致。
9.2.6邻近神经根受累后的上肢表现:
具体又可分为:
(一)感觉障碍。传统概念认为,感觉障碍常作为“神经根型颈椎病”的诊断及其定位的参考。但是笔者认为,皮区的感觉过敏是椎管内神经根或椎管外神经干的鞘膜外感觉神经末梢,受炎性脂肪结缔组织的化学性刺激的反应;皮区的感觉减退或消失是椎管内神经根或椎管外神经干本身,受鞘膜外变性挛缩的炎性脂肪结缔组织之急性机械性压迫的结果。神经根或神经干受到上述不同的刺激后,均会在所属皮区产生不同的感觉障碍。退一步讲,就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退变性骨赘对神经根的机械性压迫,可以在所支配的上肢皮区出现相应的感觉减退或消失,但臂丛神经干受颈肩部和锁骨上窝损害性软组织的痉挛或挛缩的急性压迫时,如果受压部位的神经纤维是上部颈神经根的延长和继续,则也可在所支配的皮区出现相同的感觉减退或消失。而临床所见的上肢传导痛或麻,极大多数为椎管外发病因素所致。
(二)反射障碍。笔者的临床实践证实,无论炎性神经根受“颈椎病”的骨赘压迫,或炎性神经干受肩部和锁骨上窝损害性软组织的痉挛或挛缩的急性压迫,当受压过久或压力过大时,均会引起神经变性反应而形成肱二头肌腱及肱三头肌腱的反射障碍。
(三)肌萎缩和肌力减弱。过去认为,这一体征因在不少其他影响功能的疾患中均可出现,在诊断上意义不大,所以只能视为诊断“神经根型颈椎病”的参考依据之一。但是笔者认为,无论神经根或神经干,受变性挛缩的鞘膜外炎性脂肪结缔组织的急性压迫过久时,均会因神经功能障碍而产生肌萎缩和肌力减弱。因此这一体征也是两者共有的体征。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30多年对头颈背肩臂手痛研究的临床实践认为,作为“神经根型颈椎病”的诊断标准的征象和体征,均为极少数椎管内软组织损害和极大多数椎管外软组织损害的颈背肩臂手痛所共有;前者致痛的鞘膜外炎性脂肪结缔组织属原发性病变,它的发生与退变性颈椎间盘突出物或钩椎关节增生的骨赘压迫神经根无关联。由于这两种渐增的慢性机械性压迫刺激正常神经根,既不会引起痛又不易引起麻,所以传统的“神经根型颈椎病”的诊断与其他各型“颈椎病”完全一样,也是阴差阳错的,应该用椎管外或椎管内外混合型软组织损害性颈背肩臂手痛的诊断取代,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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