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非手术疗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可以取得70%基本解除征象的镇痛效应。其余经治病例的征象和体征也多可不同程度地减轻。除部分完全无效者以外,前者可参加正常工作和劳动,后者也可参加相适应的轻便工作。尽管两者的复发率很高,但在治疗上仍应首选传统非手术疗法。只有当传统非手术疗法无效而反复发作征象极为严重的顽固性病例,才有“腰椎间盘切除手术”的指征,这一客观事实早为国内外学者所公认。近20多年来,国内学者在发展祖国医药学和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的基础上,发掘出不少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有效的传统非手术疗法,为腰腿痛的防治起到积极的作用。但这些传统非手术疗法的治疗原理迄今尚未阐明。
8.1“腰椎间盘突出症”传统的发病机制和诊断概念
众所周知,腰椎间盘退变的髓核后突直接压迫后纵韧带,牵拉支配其上的窦椎神经等感觉神经纤维引起腰痛;当髓核进一步突出直接压迫腰神经根,则引起典型“坐骨神经痛”,并使受压的神经根所支配的肌肉萎缩、反射减弱和感觉减退。这就是半个多世纪来占统治地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传统发病机制。通过后路或前路的“椎间盘切除手术”彻底解除椎管内受累组织的机械性压迫是手术的治疗原理。但是,目前许多有效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传统非手术疗法,其治疗原理是否与手术疗法同样真正解除了机械性压迫,观点尚未统一。
自从软组织外科这个新学说问世以来,在腰腿痛的诊疗方面取得下列五点长足的进步。
1.在椎管内软组织损害方面:进一步认识到椎间盘退变属自然规律,椎间盘组织的老化表现与骨质增生一样均不是疼痛因素。一般讲,髓核变性突出的过程缓慢,神经组织受渐增的慢性机械性压迫有很强的抗压作用,不易引起征象。如果压力过强,则也会惹起不重的神经功能障碍。但单纯急性机械性压迫所产生的神经刺激表现为麻木至麻痹,根据压力的大小而有区别。只有当椎管内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罹患原发性无菌性炎症病变,则与无椎间盘突出物的“腰椎管狭窄症”一样,其化学性刺激作用于鞘膜外神经末梢时,才会出现椎管内疼痛。过去笔者设想的椎间盘突出物压迫过久,神经根周围脂肪结缔组织继发了无菌性炎症病变的片面性论述,因不符合客观实际,已在第四章的讨论中纠偏。根据上述几点新的发病机制,笔者把不伴有椎管外软组织损害的单纯非疼痛因素的腰椎间盘突出物,早期解释为“无征象”、“有麻无痛”、“有痛无麻”和“既痛又麻”四种不同的临床表现;以后补充解释为“只痛不麻”、“只麻不痛”、“先痛后麻”、“先麻后痛”和“无征象”五种不同的临床表现(见《软组织外科理论与实践》,1994年,第193页及在本书第2章所作的修正),便于对“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本质有一新认识。
2.在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方面:笔者曾于1965~1979年应用椎管外软组织松解手术,治疗30例经外院行“椎间盘切除手术”失败后诊断为“神经根黏连”(也就是现阶段国内外流行的“腰骶部手术失败综合征(FBSS)”)的严重腰腿痛病例,取得满意的近远期疗效(治愈60%、显效13%和有效27%);1965~1985年采用定型的腰臀部结合大腿根部等软组织松解手术,治疗800多例按传统标准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严重腰腿痛,取得95%以上的远期治愈显效率;自1974年起的28年来采用“以针代刀”的密集型压痛点银质针针刺这个微创疗法治疗上述病例,也取得与椎管外软组织松解手术几乎相同的治疗效果。
3.在椎管内外混合型软组织损害方面:笔者对许多既有椎管内发病因素,又有椎管外发病因素的混合型腰腿痛病例,先施行椎管外腰臀部结合大腿根部等软组织松解手术,可使多数典型“坐骨神经痛”消失,而术后出现主诉严重的腰骶痛、臀痛或臀横纹与腘窝之间的传导痛,有时合并小腿后侧或后外侧吊紧感、酸麻痛或向足底、足趾传导的麻刺感;至于残留沿大腿后侧和小腿外侧典型的“放射痛”者仅属少数。这些手术筛选出来的残留征象,再经多节段全椎板切除式椎管内(外)软组织松解手术结合非疼痛因素的退变性未钙化的椎间盘突出物顺便的切除而不处理其钙化突出物,即可完全消除。由此可知,大多数局限于小腿外侧的典型“坐骨神经放射痛”属于椎管外腰臀部软组织损害的常见征象;上述的不典型下肢传导痛是腰椎管内和腰椎管外两者软组织损害的共有征象。所以,凡在临床中发现并发典型“坐骨神经痛”者,首先考虑单纯的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或椎管内外混合型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的可能性,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4.在诊断方面:笔者早就指出,忽视临床检查而单凭传统诊断标准、椎管造影、肌电图、CT扫描或核磁共振成像等辅助检查所得的阳性结果,作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惟一的诊断依据,是具有片面性的。很多椎间盘突出物可在正常人身上出现。这些突出物与神经根鞘膜之间因无炎性脂肪结缔组织存在,故属“无征象”一类。由于上述的辅助检查不能提示椎管内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有无炎性软组织损害性病变的证据。所以,这种辅助检查是无的放矢的、不起丝毫诊断作用的和全属多余的。如果单凭辅助检查所得突出物的阳性依据,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当做椎管内发病因素看待,如对单纯的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合并非疼痛因素的椎间盘突出物者或椎管内外混合型(伴非疼痛因素的椎间盘突出物)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者,错误地施行“腰椎间盘切除手术”,这样只会导致治疗无效或征象减轻后而易复发。
为此,笔者于1974~1979年在软组织松解手术治疗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的认识基础上,致力于椎管内外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诊断和鉴别诊断的探索。发现了三种有助于诊断神经根受累的椎管内鞘膜外炎性脂肪结缔组织病变性腰腿痛可靠的临床检查方法——脊柱侧弯试验、俯卧腰脊柱伸屈位加压试验(简称胸部腹部垫枕试验)和胫神经弹拨试验(三者简称为腰脊柱“三种试验”检查)。三者的共同阳性体征无疑是腰椎管内软组织损害性病变的特异性诊断依据。以此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也就是重新认识的腰椎管内外混合型(伴非疼痛因素的椎间盘突出物)软组织损害之诊断],正确性极高。1989年中笔者在疑难痛症专科门诊中,共接受30例经外院核磁共振成像检查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病人,对其中28例“三种试验”检查阴性的腰痛并发典型“坐骨神经放射痛”病例,仅在腰臀部和大腿根部高度敏感的压痛点上施行密集型银质针针刺,2~5次治疗后完全治愈;对另2例“三种试验”检查阳性的并发不典型下肢“放射痛”病例,体检后明确以椎管内为主的混合型软组织提害的诊断,经多节段全椎板切除式椎管内(外)软组织松解手术后征象缓解,并在术中证明了腰椎间盘突出物与炎性神经根鞘膜黏连的存在。
5.在误诊原因方面:由于“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传统发病机制建立在神经根受单纯机械性压迫致痛的错误理论基础上,所以根本不了解神经根周围的鞘膜外炎性脂肪结缔组织的化学性刺激作用于神经末梢是椎管内真正的致痛病因。又因“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传统诊断标准把椎管内外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共有的征象和体征,当做“腰椎间盘突出症”固有的征象和体征来看待,以及对神经根鞘膜外脂肪结缔组织罹患无菌性炎症病变多引起不典型下肢“放射痛”和腰臀部软组织损害倒会引起大多数的典型“坐骨神经放射痛”的客观事物不认识,于是就导致腰腿痛诊断的混淆。
上述五点论据足以说明“腰椎间盘突出症”传统的发病机制和诊断概念是含糊不清的,最终影响手术疗法的效果。所以“腰椎间盘切除手术”的疗效不够理想,逐渐被有效的传统非手术疗法所取代,关键就在于此。但传统非手术疗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原理也是建立在解除神经根机械性压迫的基础上的。
8.2对“腰椎间盘突出症”传统非手术疗法治疗原理的重新认识
现在,笔者对现有的以复位为目标的疗法以及硬膜外类固醇注射疗法和髓核化学溶解疗法等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有效的传统非手术疗法的治疗原理作如下的重新认识。
8.2.1绝对卧硬床休息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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