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主要特点:
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主要特点包括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两方面。
细目一:整体观念:
一、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包括:结构上的整体性、生理上的整体性、病理上的整体性、诊断上的整体性、治疗上的整体性 五个方面。
(一)、结构上的整体性:
人体由五脏(肝、心、脾、肺、肾)、
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
形体(筋、脉、肉、皮、骨)、
官窍(目、舌、口、鼻、耳、前阴、后阴)等构成,
以五脏为中心,通过经络系统,把六腑、五体、五官、九窍、四肢百骸等全身组织器官联系成有机的整体,
构成了肝、心、脾、肺、肾五大系统。
(二)、生理上的整体性:
中医学在整体观念指导下,认为人体正常生理活动一方面要靠各脏腑组织发挥自己的功能,另一方面又要靠脏腑间相辅相成的协同作用和相反相成的制约作用,才能维持生理平衡。
每个脏腑各自有不同的功能,又有整体活动下的分工合作,这是人体局部与整体的统一。
(三)、病理上的整体性:
由于人体脏腑组织器官之间在结构上整体联系,功能上相互为用,因而在病理上也会相互影响。
即所谓“有诸内,必形诸外”。
中医学不仅从整体来探索生命活动的规律,而且在分析病证的病理机制时,也首先着眼于整体,着眼于局部病变所引起的整体病理反应,把局部病理变化与整体病理反应统一起来,既重视局部病变和与之直接相关的脏腑、经络,又不忽视病变之脏腑、经络对其他脏腑经络产生的影响。
(四)、诊断上的整体性:
人体的局部与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各脏腑、经络、形体、官窍在生理与病理上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而在诊察疾病时,可通过观察分析形体、官窍、色脉等外在的病理表现,推测内在脏腑的病理变化,从而作出正确诊断,为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五)、治疗上的整体性:
局部病变常是整体病理变化在局部的反映,故治疗应从整体出发,在探求局部病变与整体病变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确立适当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就是在整体观念指导下确定的治疗原则。
二、人与外界环境的统一性
外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人生活在自然界中,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同时,自然界的变化又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而人体则相应地产生生理和病理上的反应。这种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认识,就是“天人一体”的整体观。
1、自然环境对人体生理的影响:
(1)、季节气候对人体的影响:
一年间气候变化的规律是春温、夏热、秋凉、冬寒。
自然界的生物在这种规律性气候变化的影响下,出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等相应的适应性变化,
而人体生理也随季节气候的规律性变化而出现相应的适应性调节。
《灵枢.五癃津液别》说:“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天寒则腠理闭,气湿不行,水下留于膀胱,则为溺与气。”
气血的运行,在不同季节气候的影响下也有相应的适应性改变。
人体的脉象可随季节气候的变化而有相应的春弦、夏洪、秋毛、冬石的规律性变化。
(2)、昼夜晨昏对人体的影响:
一日之内的昼夜晨昏变化,对人体生理也有不同影响,而人体也要与之相适应。
《素问.生气通天论》说:“故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
这种人体阳气白天趋于体表,夜间潜于内里的运动趋向,反映了人体随昼夜阴阳二气的盛衰变化而出现的适应性调节。
(3)、地域环境对人体的影响:
地理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人体的生理活动和脏腑机能,进而影响体质的形成。
如江南多湿热,人体腠理多稀疏;北方多燥寒,人体腠理多致密。
一旦迁居异地,常感到不适应,经过一段时间后,也就逐渐适应了。这说明地域环境对人体生理确有一定影响,而人体的脏腑也具有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
2、自然环境对人体病理的影响:
人类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气候变化过于剧烈或急骤,超越了人体的适应能力,或机体的调节机能失常,不能对自然环境的变化作出适应性调节时,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
(1)、季节气候对疾病的影响::
在四季的气候变化中,每一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因此,除了一般的疾病外,常常可发生一些季节性的多发病,或时令性的流行病。
春季多温病,
夏季多痢疾、泄泻,
冬季多伤寒等。
某些慢性疾病,常在气候剧变或季节交替时发作或增剧,如痹证、咳嗽、哮喘等。
(2)、昼夜晨昏对疾病的影响:
一般疾病,多是白天病情较轻,夜晚较重。
《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说:“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朝则人气始生,病气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
(3)、地理环境对疾病的影响:
西北地区,地势高而寒冷少雨,故其病多燥寒;
东南地区,地势低而温热多雨,故其病多湿热。
此外,某些地方性疾病如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等,都与地理环境有关。
(二)、人与社会环境的统一性:
人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其生命活动必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与社会环境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
细目二: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处理疾病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
一、病、证、症的概念:
(一)、病:即疾病,是指有特定的病因、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病理过程。
(二)、证(证明的证):即证候,是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包括病因、病位、病性和邪正关系,反映了疾病的本质。
(三)、症(病症的症):即症状和体征,是疾病的临床表现。可以是病人异常的主观感觉或行为表现,也可以是医生检查病人时发现的异常征象。
二、辨证论治的概念:
辨证是将四诊所收集的病情资料,运用中医学理论进行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及邪正关系,判断为某种证候的过程。
论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立相应的治法和处方遣药。
三、辨证与辨病相结合:
中医在临床上认识疾病时,既辨病又辨证。
辨证是对证候的辨析,以确定证候为目的,从而根据证候来确立治法,据法处方以治疗疾病;
辨病是对疾病的辨析,以确定疾病的诊断为目的,从而为治疗提供依据。
四、病治异同:
中医能辩证地看待病与证的关系,认为一种病可能有多种不同的证,不同的病可以出现相同的证。
因此,在诊治疾病中,常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方法。
(一)、同病异治:
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以及患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疾病不同的发展阶段或类型不同,故表现出的证候不同,因而治疗也就不同。
(二)、异病同治:
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了相同的证,可以采用同一种方法来治疗。
证同则治同,证异则治异。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来治疗,这是中医辨证论治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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