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目一:按摩的适应证:
按摩手法在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医学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有十分广泛的应用。在临床应用方面,按摩的治疗范围很广,伤科、内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等都有许多的按摩适应证。
按摩适应证是指在临床上运用按摩手法能够起主要治疗、辅助治疗或参与治疗作用的各科病证或病证的某一病理阶段。
伤科、内科的按摩适应证较多,且对慢性病、功能性疾病疗效较好。
现对各科按摩适应证简述如下。
一、伤科疾病:
落枕、颈椎病、肩周炎、
肱骨外上髁炎、腕管综合征、
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肌劳损、腰部软组织急性损伤、椎间关节紊乱症、关节及软组织扭挫伤、
关节退行性病变、跟痛症、关节脱位、关节僵直症、
外伤性截瘫等。
二、内科疾病(含五官科):
感冒、咳嗽、不寐、中风后遗症、
胃痛、泄泻、便秘、眩晕、消渴、
尿失禁、头痛、痹症、口眼歪斜、青少年近视等。
三、妇科疾病:
月经不调、痛经、妊娠恶阻、缺乳、
乳痛、乳腺小叶增生、更年期综合征、不孕症等。
四、儿科疾病:
感冒、发热、腹泻、厌食、疳积、
遗尿、夜啼、疝气、
小儿肌性斜颈、小儿麻痹症等。
细目二:按摩的禁忌证:
按摩治疗作为一种自然疗法,没有药物的毒副作用,但和其他任何一种医疗方法一样,在临床应用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手法操作错误、患者体位不当或不宜施用手法等,均可出现一些异常反应或按摩意外,甚至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或危及生命。
因此,按摩治疗必须掌握严格的禁忌证。
按摩禁忌证就是应用手法治疗时容易发生异常反应或意外、临床禁用或忌用的病证或病证的某一病理阶段。以下几种情况禁用按摩治疗。
1、各种急性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禁用按摩治疗,以免贻误病情。
2、诊断不明的急性脊柱损伤,禁用按摩治疗,以免造成新的损伤,产生严重后果。
3、各种骨折、脱位、骨病(如骨关节结核、骨关节化脓性疾病、骨髓炎、骨肿瘤以及严重的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等),禁用按摩治疗,以免产生新的损害,加重或贻误病情。
4、有血液病或出血倾向的患者,如血友病、恶性贫血、紫癜等,禁用按摩治疗,以免导致局部组织内出血。
5、严重的心、脑、肺、肝、肾等器质性疾患或极度虚弱患者,禁止单用按摩治疗,以免贻误病情或发生按摩意外。
6、皮肤破损(如烧烫伤)、皮肤病(如湿疹、癣、疱疹)化脓渗出,患处禁用按摩治疗,以免引起局部感染或病情加重。
7、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及合谷、至阴等穴,禁用按摩治疗,以免引起流产或出血现象。
按摩医生必须严格掌握按摩禁忌证,以免发生临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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